为健全产业链,或者为扩大企业的进步,两家企业就会考虑进行兼并,将两家企业合并成一家。但,企业兼并后意味着法人资格的变更,那样有的债权人或许会很难确定债务人,下面不了解该找哪个还钱。
实质中,企业兼并后,要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,具体如下:
1、作出企业合并决议后,要准时公告或通知债权人;
2、在法定的期限内,债权人有权对企业的合并提出异议;
3、企业对在法按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债权人需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则视为对企业合并的默认。
因此,企业兼并后,原则上要公告债权人,到时候是如何公告的,就如何追讨债款。如果是推行兼并的企业未尽到公告义务的,不可以防止承担法律责任。
如果是兼并后的企业拒绝还款,债权人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起诉维权:
1、先筹备一份诉讼起诉书,写明需要他们准时还款的需要,并要筹备好证明他们有借款的证据等。
2、到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,起诉企业等法人时,一般是到其所在地,即经营所在地,注册地等,所以只须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。
3、按时出庭参加诉讼,法院公告了开庭时间、地址后,申请人要按时出庭,不然的话,将可能要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。
最后,企业兼并后或许会产生多个债权人,所以一旦还款期限届至,债权人或许会一块追款,因此,假如借款较多,并且他们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,那样在起诉维权时,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