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分手后恋爱期间的钱可以要回吗
分手后,恋爱期间的钱,拥有可以要回的可能性,这主要取决于当时财产处分行为的性质。
1.在恋爱关系中,双方或许会由于各种缘由产生经济往来,但这类经济往来的性质各不相同,处置方法也自然有所不同。
2.假如当时的财产处分行为可以明确为借用或者借款关系,那样依据债权债务关系,是可以倡导返还的。
比如,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款,并承诺在恋爱关系结束后归还,这样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适用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和处置方法。
3.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如结婚用的金首饰、彩礼等大额财产,在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状况下,也是可以倡导返还的。
这是由于,依据有关司法讲解,彩礼被视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,条件未收获时,赠与人可以倡导返还。
4.对于恋爱过程中的情谊行为和一般赠与行为,当事人则没办法倡导返还。
情谊行为,如请吃饭、打车等,是道德范畴,不涉及法律调整。
赠与行为,如节日红包、礼物等,一旦完成赠与,除非满足法定撤销权的条件,不然没办法需要返还。
2、恋爱花费的返还法律规定
关于恋爱花费的返还,法律规定主要依据财产处分行为的性质进行区别处置。
1.如前所述,若是借用或借款关系,可以直接适用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;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在未结婚登记的状况下可以倡导返还。
2.对于没办法倡导返还的状况,主要包含情谊行为和一般赠与行为。
情谊行为因不是法律行为,故没办法倡导返还。
赠与行为则因具备诺成和单方性质,一旦完成赠与,除非满足法定撤销权的条件(如受赠人紧急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、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),不然也没办法需要返还。
因此,当事人在恋爱期间应小心处置经济往来,明确财产处分行为的性质,以防止分手后产生非必须的纠纷。
3、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
赠与撤销权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利益而设定的一种权利,依据法律规定,赠与撤销权主要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状况。
1.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:
需要在赠与财产发生权利移转之前完成赠与;
该赠与不可以是具备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;
且赠与行为没经过公证。
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,赠与人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。
2.法定撤销权则是在特定状况下,赠与人可以行使的权利。这类特定状况包含:
受赠人紧急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;
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;
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。
法律快车提醒你,在这类状况下,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,撤销赠与并需要返还财产。
应该注意的是,赠与撤销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需要。当事人在行使赠与撤销权时,应充分知道有关法律规定,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,以确保自己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